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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宣教會歷史

1901年

 

美籍查理高滿先生伉儷(Cowman, Charles Elmer & Lettie)從美國到日本宣教,與

 

中田重治牧師(Rev. Juji Nakada)及其後加入的吉寶崙先生(E.A. Kilbourne),在日本

 

開設傳道館及聖經學院

 

1905年

 

創辦遠東宣教會(Oriental Missionary Society),至今宣教工作遍布世界各地逾數

 

十個國家或地區

 

1907年

 

遠東宣教會進入韓國

 

1910年

 

開創「鄉村佈道隊」(「每人得聞福音佈道隊」前身)

 

1911年

 

在韓國建立聖經學院

 

1925年

 

遠東宣教會曾進入中國,在上海建立聖經訓練學院

 

1953年

 

11月28日,遠東宣教會宣教士文玉棠師母(Florence Munroe)在丈夫離世後,來到

 

香港展開宣教工作。由一個細小的福音堂開始,透過營辦天台小學、向政府申

 

請撥地興建學校、差派佈道隊到鄉村逐家逐戶布道等,建立多間教會

1961年

 

在香港組織「每人得聞福音佈道隊」(Every Creature Crusade,ECC),一行8人在新

 

界展開逐家布道工作,開荒植堂,其中包括「遠東宣教會錦田福音堂」(「恩典堂」前身)

 

1966年

 

4月10日,遠東宣教會協助在香港區所建立的堂會組織一個本地的區聯會,名為

 

「香港宣教會」,遠東宣教會亦逐步將權責移交予香港宣教會

 

1973年

 

遠東宣教會改名為國際宣教協(OMS International, Inc.)

 

1976年

 

3月12日,香港宣教會獲准註冊,在香港取得法定地位,並將1976年4月12至15日

 

舉行的「第十一屆年聯會」改為「第一屆會員大會」。香港宣教會第一屆董事

 

會主席為曾光牧師

 

2010年

 

國際宣教協會再度更改英文名稱為:One Mission

 

香港宣教會信仰

聖經是神所默示,為我們信仰及實踐的最高權威。

神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永生之神。

聖子耶穌基督乃童貞女藉聖靈感孕而生,有完全之神性與人性,惟完全無罪,祂為罪人死於十字架上,葬後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神右邊,作神和人之中保,為信徒代求,祂將以其大能與榮耀再臨,審判並管理世界,使得救之人復活享永生,失喪之人復活受永刑。

聖靈是三位一體中之一位,其工作乃使人知罪,將基督真理啓示世人,使人因信稱義重生,又得以成聖(以約翰衛斯理的教導闡釋)* ,並滿有能力去過聖潔的生活和事奉基督。

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世人違背神的律例,犯罪墮落,德性形象敗壞,須要重生。

人之得救是本乎恩,亦因著信。神之恩是藉耶穌在十字架流血代死,為世人贖罪;人之信必須認罪悔改,接納基督為救主,與神和好。

凡在基督教會内之信徒,在靈裏皆合而爲一;藉著聖靈之交通,彼此代求;信心之祈禱,必蒙成全。

本會傳承約翰衛斯理傳統,教導有關於成聖之闡釋:成聖乃是信徒在重生後,藉著信由聖靈在人完全委身時作成的。結果是心靈得潔净。

新界元朗教育路37號南天大廈一樓101-102,104-106室

(852) 2477 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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